关于2024届毕业生符贵月解除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公示
发布人:就业办
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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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符贵月解除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公示
符贵月系我校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24届毕业生,原就业协议书编号:202401071,因个人原因与南宁市天泽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解约,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根据南师发〔2019〕245号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其解除就业协议书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于公示期内反映到我处就业科,电话:3908992。
特此公示。
招生就业处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