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赴南宁师大招聘2022届毕业生工作公告(5月23日9:00,明秀校区文星楼207)
发布人:就业办 发布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2653

灌阳县赴南宁师大招聘2022届毕业生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赴广西师大、南宁师大、陕西师大等师范院校师范院校开展高中教师岗位的2022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高级中学教师职位共8个,计划招聘40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桂林市灌阳县2022年度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师范院校2022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广西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或采取面谈的方式直接签约。

三、招聘时间

具体到校时间以与学校对接发布时间为准。

四、招聘地点

广西师大、南宁师大、陕西师大等师范院校校内。

五、招聘政策

给予2022年自愿来灌阳县工作的广西师大、南宁师大等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如下政策:

()学费补助,每年以0.7万元计,四年共计2.8万元;

()有计划地使用事业编制入编;

()在具备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给予职称评聘;

()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等次和奖励;

()直接安排在县城中学任教;

()有计划安排入住教师公寓。

六、招聘程序

桂林市灌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2022届师范院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各项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双选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七、招聘方式

桂林市灌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并通知灌阳县高中教师岗位的2022届广西师大、南宁师大、陕西师大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洽谈会,采取在洽谈会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笔试→现场面试→现场面谈签约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广西生源地师范公费教育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或面谈签约)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本人条件,对照《桂林市灌阳县2022年度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组织。笔试、面试统一由县教育局组织,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干部的监督。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小时。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当天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单位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 :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考生对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专业知识的分析和运用能力。

(三)签约。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分高者优先。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签约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签约程序。

(四)聘用。考生毕业后,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签约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聘用前必须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予以聘用。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应聘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自觉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要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双选会。

(九)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3-42155810773-4253826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桂林市灌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灌阳县教育局,0773-4215581

 

附件:桂林市灌阳县2022年度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灌阳县教育局

20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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