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杨老师 发布时间:2020-11-27 阅读次数:242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采编部、编辑部。为充实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加强中心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经区委宣传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2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融媒体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能力和扎实的理论技能基础,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同意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吃苦耐劳、为人正派,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6.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

(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参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等各级各类招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3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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